教未成年人在网上自杀的情况全是教唆犯吗?

时间:2023-09-19 作者:邯郸律师

教唆别人自杀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被教唆者是否对自杀行为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如果被教唆着属于完全刑事责任人,对自杀的行为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认知能力,则不构成犯罪。但被教唆者属于未成年人的或精神病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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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别人自杀如果被教唆着属于完全刑事责任人,对自杀的行为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认知能力,则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判刑。但如果被教唆者属于未成年人的或精神病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一般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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