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冻结的钱能抵消非法所得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3-09-18 作者:邯郸律师

公安冻结的钱可以抵非法所得吗

如果查明冻结的钱不涉及犯罪、不是非法所得,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冻结,当事人就可以支配使用自己的款项了。如果查明是犯罪所得,相应款项则会被没收。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至于冻结的财产属于什么性质需结合具体案情。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至于冻结的财产属于什么性质需结合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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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冻结的钱可以抵非法所得吗
法律分析:
如果查明冻结的钱不涉及犯罪、不是非法所得,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冻结,当事人就可以支配使用自己的款项了。如果查明是犯罪所得,相应款项则会被没收。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至于冻结的财产属于什么性质需结合具体案情。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至于冻结的财产属于什么性质需结合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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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冻结的钱款,经查明属于非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予以退还,不存在是否可以抵扣非法所得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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