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假离婚买房,这算不算婚前财产?

时间:2023-11-20 作者:邯郸律师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假离婚,假离婚就是真离婚。离婚后,人身关系回复到个人,个人购房出属于个人财产。故真离婚后,该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无法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婚前取得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婚前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婚后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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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就是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不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所以,如果是离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处理。
如果是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和另一方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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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存在“夫妻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双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后买房的,一般认定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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